20世紀五六十年代是少數民族新聞傳播事業進一步發展階段。1950年,我國有少數民族文字報紙21種。1954年7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改進報紙工作決議》中明確指出,“各少數民族地區凡有條件的就應創辦民族文字報紙”,“少數民族地區的報紙,應注意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宣傳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并按照當地的特點適當地進行關于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的宣傳”(《中國新聞年鑒》第99頁)。1955年3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邊遠省份和少數民族地區建立收音站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加強邊遠省份和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群眾的愛國主義教育和政策時事宣傳,預防惡劣天氣對農業、畜牧業的損害,以及部分滿足農民對文化娛樂的要求,特撥出1500部收音機,在云南、貴州、西藏、甘肅、青海、新疆、廣西、海南和內蒙古自治區建立收音站。并對建站工作作出了具體指示。另外,中共中央專門發文“同意中央統戰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關于在少數民族地區宣傳總路線的意見”(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中央檔案館編研部編:《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文獻選編》,學習出版社1996年版)。
在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和民族團結政策的指引下,我國少數民族新聞傳播事業在原有的基礎上,有了較大的發展。主要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基本上都有了本民族文字的報紙,如《內蒙古日報》、《新疆日報》、《西藏日報》、《延邊日報》等,形成了多層次的黨報系統。從1957年開始,我國新聞事業在探索中曲折前進。1961年7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召開自治區地、州、縣報紙工作座談會,總結和研究報紙工作中的問題。與會者強調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必須堅持貫徹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的方針。
20世紀60年代前后,在已有文字的少數民族中,絕大多數創辦了自己的報紙,除蒙古、藏、朝鮮、維吾爾、哈薩克、錫伯等民族文字報紙在過去已創辦外,在這個階段又有柯爾克孜文、傣文、景頗文、傈僳文、壯文等報刊相繼創辦。從地域上講,從中央到地方,從首都到邊疆,尤其是民族地區都有了少數民族文字報刊,甚至在一個縣內也能出版一種或兩種民族文字報紙。
20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少數民族文字報紙的板式呈現新的特點:民文與漢文合刊。民文與漢文兩個報頭,第一版由民文漢文分別出版,二、三版則是漢文版,沒有民族文字,如《喀左縣報》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報》,就是蒙漢文合刊的報紙。這種版式留下了少數民族文字報紙發展初期的印記,不失為一種獨特的形式。
少數民族文字報紙版式的發展經歷了幾個階段:
最早創辦的報紙,一般都是“民文與漢文合璧式”,比如《嬰報》就是蒙漢合璧,即在這張報紙上既有蒙古文,也有漢文,其內容基本一致。這種版式大多在報紙的初創時期,從民族新聞事業發展角度來說,則是民族文字報業的興起時期。
接著,是民族文字報紙與漢文報紙分刊出版,民文報紙基本是漢文報紙的譯報,或者兩者的內容大同小異。這種版式大約出現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五六十年代創辦的報紙大多數也是這種形式。“譯報”滿足不了廣大少數民族讀者的需要,也不符合少數民族讀者的閱讀習慣,因而現實向報社提出新的要求,即少數民族文字的報紙要辦出自己的特色,辦出地區特點和民族特點;并且要培養和造就精通本民族語文的新聞工作者,提高民族新聞工作者的業務水平。各級各類報紙上上下下增強責任感實行自編自采,獨家新聞始見報端。從民族新聞傳播事業發展角度來看,這種分刊形式的出現,是我國少數民族文字報紙的一大進步,由初創階段逐漸步入了發展階段。但是,以上各種版式的民族文字報紙,沒有一家有自己獨立的報社,都是與漢文報同屬一個報社,這就是民族新聞傳播事業中一社多報的現象。
參考資料:白潤生主編:《中國新聞傳播史新編》,鄭州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