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作座談會提出,中央決定在新疆率先實行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有關專家認為,在實施25年后,現行資源稅“從量”的計稅方式已經不能體現資源的價值,與其應該具有的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功能相差甚遠。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資源稅征收由“從量”到“從價”的轉變,顯得越來越必要和緊迫。
業內人士稱,近年來,盡管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多次提高了煤炭、石油天然氣和鉬礦石、錳礦石、巖金礦、焦煤等產品的資源稅,但是現在中國的資源稅稅費仍然處于較低水平。新疆的礦產資源儲量豐富,但由于礦產資源開發率低,牽涉到的利益也相對較少,是最適合推行資源稅改革試點的省份。
資源稅費改革,短期來看一方面提高了當地中小企業進入資源行業的成本和門檻,另一方面增加了行業內存量公司的環保成本。但提高中小企業的進入門檻,能避免行業的惡性競爭和資源浪費,有利于行業內龍頭企業的市場份額增加,此外,長期來看,資源稅改革符合國家整體調控方向,此舉也有利于讓當地企業自覺推動技術創新、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
中國人民大學財經金融學院教授安體富認為,稅收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新疆是油氣資源富集的地方,但畢竟處于中西部,近年來的經濟發展還是比較慢。而資源稅又是地方稅種,以前的資源稅征收采取從量計征,總量很少,改為從價計征后,通過資源稅改革可以提高當地財政收入,支持公共事業的發展,也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和民族團結。此外,由于資源消費的區域主要在東部沿海區域,通過資源稅首先在新疆試點,也有利于平衡東西部的收入差距。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資源稅改革選在新疆試點是件好事。一方面,因為新疆的礦產資源相對比較豐富,且資源還未完全發掘;另一方面,這也是國家相關部門的平衡藝術,因為資源稅過低可能會起不到應有的效果,資源稅過高又可能會讓整個社會承擔不起,但相較而言,選擇新疆的好處是,資源稅試點改革所造成的影響相對比較小,當然,如果試點取得成功,也可能成為全國資源稅改革的一個模板。
資料來源:中國民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