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文化類型理論是蘇聯民族學家托爾斯托夫、列文、切博克薩羅夫在 20 世紀50年代提出的,大致意為“處于大致相同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在相似的自然地理條件之下的各族人民,在歷史上形成的經濟文化相互聯系的特點的綜合體”。
這一提法給出了一種新的族群劃分方法,區別于以語言系統劃分族群,比較有創造性。同時,批判了西方學者的文化模式論,認為文化模式論最終會陷入不可知論。而經濟文化類型理論還可以幫助解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同的不同民族在文化上表現出差異的原因。經濟文化類型始終與物質文化、生產力水平以及族群文化、精神文化相聯系,因此,具有相近生產力水平和相似地理環境的不同民族,可能具有相近的經濟生活和相似的文化,因此構成相似的經濟文化類型。
他們提出,資本主義時代以前的一切經濟文化類型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大類以狩獵、采集或部分捕魚為主,形成時間是舊石器時代晚期、中石器時代,單純的攫取天然產品,沒有剩余產品,沒有明顯的分工,因此難以逾越原始公制的藩籬;第二大類以鋤耕、手耕農業和畜牧業為主,該類型比前一經濟文化類型穩定,生產率較高,有一定剩余產品,并產生了早起的階級關系;第三大類以犁耕農業為主,生差率提高,剝削升級。
這種劃分方式一方面可以顯示出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種不同文化的比較研究。同時,還可以說明,隨著社會的進步,生產方式的變化,經濟文化類型也隨之發生變化。因而每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始終是第一位的,起決定性的作用。
切博克薩羅夫將經濟文化類型理論介紹到中國之后,還于1958年與林耀華一起提出“中國的經濟文化類型”,并在1961年用俄文發表了《中國的經濟文化類型》一文,直到1985年該文被譯介到中國并公開發表。此理論將中國的經濟文化類型分為三類:第一類由狩獵、采 集和捕魚起主導作用;第二類以徒手鋤掘農業或動物飼養為主;第三類以犁耕(耕耘)農業為 主。三種類型大致按照經濟生產效率由低到高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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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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